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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3章:人头送来,砸门踹门

作者:毛猫好基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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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林天居于白云观中,苦思数日,依旧想不出能光明正大的凭实力,克制洪七公之法,不由轻叹:“唉,看来只得再用些卑劣手段了。”

    所谓虱子多了不痒,债多了不愁,他此时名声已经臭了,那么,再臭点又何妨?

    名声如粪土,何必放心上?

    “他强任他强,清风拂上岗,他横由他横,明月照大江!”九阳神功的功诀,被他拿来做修心箴言了,大有“八面威风吹不动,金佛稳坐莲花中”的意境。

    这晚,他正盘坐于床榻之上,照例修炼内功,忽然闻听有人翻墙入院,悄然轻声的走到了门前。

    “笃笃笃!~”房门被有规律的敲了三声。

    林天眼睛睁开,眸子里精光一闪,脸上挂上了微笑,收功下了床。

    房门大开。

    “师兄,幸不辱命!”门外之人说道。

    林天笑着,扫了眼他右手提着的一个包裹,说道:“快进来吧。”

    来人正是在临安倚翠楼刺杀了段天德,并割了他人头的陆冠英。

    陆冠英风尘仆仆,左腰悬着长剑,眼中血丝缕缕,进了房间,将右手包裹往桌上一放,自行倒了杯茶水喝了。

    林天关门走了过去,看着那包裹,嘴角微笑,说道:“这便是那奸贼狗头吧?”

    陆冠英放下茶杯,伸手将包裹解开了。

    里面包裹着的,果然是一个人头。

    人头用石灰加盐腌着。

    人头头发蓬散,遮头盖面。

    林天伸手将他面上乱发拨开。

    露出了一张闭着眼、青灰色的脸,这张脸,正是属于段天德!

    林天眯起了眼,仅留一条细微的缝隙,分析中冷光闪闪。

    前世今生,一个人头摆在自己面前,还是第一次,他心里很是不适。

    他脑袋里的第一反应是:“林天,你若是不够强大,有朝一日也会落得这样的下场!脑袋被人割下,受人参观!”

    “唔,办得好,办得好!”林天心头渐渐适应,左手拍了拍陆冠英的肩膀,以是嘉许、赞赏,右手提了包裹一角,将人头盖上了,“为我汉人除此一汉奸,功德无量!”

    陆冠英笑了,只觉数日辛劳,辗转南北都是值得的,“师兄,这人头怎么处理?”

    林天眉头微皱,说道:“陆师弟,你有什么想法?”

    陆冠英冷哼一声,说道:“照我看,不如丢到深山,让这奸贼暴尸荒野、死无葬身之地、任野兽啃食!”

    林天点点头,心道:“这家伙也是个狠人啊!”想了想,说道:“不如留着吧。”

    “留着?”陆冠英诧异,“留着这奸贼狗头有什么用?”

    林天冷声道:“让后人知道做汉奸的下场!”

    陆冠英心头一凛,说道:“师兄想的比我周到!”

    林天看他一脸疲惫,笑了笑,说道:“师弟,今晚你就在我房间休息吧,人头我去藏好。”

    陆冠英点点头。

    林天包好人头,出了门,将之藏在了这白云观三清头顶的横梁上。

    待得回到房间,陆冠英已经和衣躺在床上睡着了,他,太累了。

    次日,陆冠英没有住在这道观,而是另寻了家住了,两人暗中互通消息。

    *

    林天又苦思了几日,终究想不出有何克制洪七公之妙法。

    这一天约了陆冠英,两人一道去太平镇上喝酒。

    太平酒楼,楼有三层,是这镇子上最好的酒楼了,两人要了二楼靠窗、临街的一张桌子。

    所谓靠山吃山,这酒楼中山珍野味做的十分地道,林天吃的时候,忽然想起了黄蓉,暗道:“要是由她掌厨,味道必然更好吧!”

    想起黄蓉所做菜肴,口齿不由生津,再吃这酒楼山珍,便不禁有些食之无味了,不由轻叹了一声。

    陆冠英奇怪道:“师兄为何叹息?”

    林天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忽然,外面传来一声爆喝:“站住!……”同时夹杂着一阵路人惊叫声。

    林天、陆冠英不由侧头往外望去。

    就见南北街道上,有两人从北向南的正在追逐。

    后面紧追不舍的,看穿着,是个官差,刚才的一声爆喝,正是他所发,这官差颇为壮硕!

    前面逃得迅速的,是个瘦弱的、身穿灰布衣的年轻人,这人身材瘦小,逃得灵活,不时拉翻路边摊,以阻官差的追捕。

    “站住!站住!”官差爆喝!

    “嘿,你当鼠爷傻啊,站住?哈哈!~”灰衣青年转身往后冷嘲了一句,大笑几声,继续前逃,双手拨推人群,嘴里凶神恶煞的叫骂道:“滚开!滚开!好狗不挡道,都给老子滚开!不长眼的别怪小爷!”

    行人不敢得罪,纷纷惊恐的相让。

    林天眉头微皱。

    那灰衣青年回头的一刹,林天瞧见了他的相貌,贼眉鼠眼,一看就不是好人,再者他口出恶言,也令人极为不喜。

    “哼!”林天没有出手,因为陆冠英冷哼一声,抽了一根筷子,出手了!

    灰衣青年正逃得欢快,忽然右脚膝侧一痛,好像被什么砸到了,一个不慎摔了一大跤,拿眼去看,只见身旁多了一根筷子。

    陆冠英在二楼,离灰衣青年有二十多丈远,如此距离,他的功力,还不足以使筷子射入人体!

    但是筷子上的劲道也不小。

    灰衣青年惊怕的爬了起来,只觉右腿疼痛难当,跑不起来啦,身后捕快眼看就要追近,他急了,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,闯进了街旁的一家卖胭脂水粉的店中,店主是个中年妇女,有些姿色,但此时被吓得花容失色啦!

    灰衣青年挟持了店主,威胁着她,关好了店门。

    这变化写来有些长,但是只发生在几息之间。

    林天胸有成竹,看了陆冠英一眼,似在说:“你弄巧成拙了。”

    陆冠英俊脸一红,心道:“还是功夫没练到家啊!”

    捕快很快追到了。

    这捕快是个暴脾气,追的满身大汗,怒气腾腾的就去砸门,显然练过一些手上的硬功夫,哪知连砸数下也没砸开,门内上了门闩,门后也被用东西顶住啦!

    那捕快震怒了,嘴里大骂着,抬脚就往门上踹,踹了七八脚,就听扑啦啦一声,木门被踹开了一个大洞,透过大洞可见门后被顶了一根臂粗的撑门棍,怪不得难开咧!

    林天瞧见这一幕,莫名的脑中灵光一闪。

    “啊,拳头砸不开,就用脚踹,脚上的力道,要比手上强横啊!”林天拍了拍脑子,心呼:“林天啊林天,你太蠢了,这么简单的道理,怎么到现在才意识到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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